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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资讯     |      2024-01-03 16:09

  j9九游会现代快报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芦荟胶可以说是夏日不可或缺的“神器”之一,按照商家的宣传,它对皮肤不仅具有补水功效,也可用于晒后镇静。不过,近日有消费者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自己购买的一款宣称99%补水保湿的芦荟胶产品,商家竟在产品说明中以很小的字号,作出“99%为设计元素,无实际含义”的说明。“既然没有实际含义,为什么要在外包装上把‘99%’弄得那么显眼?”王女士直言“被耍”“交了智商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明确注明,产品仍然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南京白领王女士(化姓)平时非常注重皮肤护理,“夏天到了,防晒必须要做起来了,晒后修护也不可少,一片片的面膜用下来,我还是更喜欢用芦荟胶。”前几天她在电商平台上网购了一盒芦荟胶,收到货打开包装一看,傻眼了。“正面包装上写着‘99%补水保湿芦荟胶’,反面的产品说明却标注着‘99%为设计元素,无实际含义’。”王女士感觉自己这是交了智商税。

  在王女士展示的产品外包装上,现代快报记者确实看到了如上字样。这款芦荟胶产品的全称为“芳姿妍补水保湿芦荟胶”,生产企业为广州市领云化妆品有限公司。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搜索该品牌其他芦荟胶产品,发现其外包装的产品说明中,都标注了“99%为设计元素,无实际含义”。

  采访中,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买过的芦荟胶产品上,或多或少都会将芦荟的纯度作为噱头突出展示。虽然不知道这些纯度是否达标,但这样明说“99%为设计元素,无实际含义”的确实让人无法接受j9九游。“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仔细一看那还得了?”“感觉就像我买了一盒芦荟胶,却买了一个寂寞”“这不是明摆着虚假宣传吗?”……

  6月14日,王女士在现代快报记者的陪同下,向广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日,现代快报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的投诉已转至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乐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处理。随后,记者拨通该所办公电话,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电话采访,表示处理进展将通过投诉平台告知投诉人。然而截至发稿时,王女士都未接到处理结果的通知,广州市12345投诉平台显示仍在受理中。

  据了解,这款芳姿妍补水保湿芦荟胶的生产厂家为广州市领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在广州市从化区。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9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制造等。

  芦荟胶是很多女士的必备品,因有滋养、保护皮肤、祛痘等功能,也被称为“万能胶”。产品在宣传时为了吸睛,几乎每个商家都会将它的纯度标在显著位置。但纯度真如宣传的那么高吗?其实不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显示,2023年2月,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屈臣氏”)因违反广告法,遭到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武汉屈臣氏在天猫平台屈臣氏官方旗舰店从2021年8月开始发布“屈臣氏韩国自然乐园纳益其尔芦荟舒缓保湿凝胶清爽温和滋润300ml”广告,使用了“92%芦荟原液成分”“92%芦荟胶”的广告用语。

  武汉屈臣氏提供的中文标签证明,产品名中“芦荟”指本品含有成分“库拉索芦荟(ALOE BARBADENSIS)叶汁”,包装图中的“92%芦荟叶汁”的92%是指含有成分库拉索芦荟叶汁的1号配原料整体添加量为92%,但库拉索芦荟叶汁的实际添加量仅0.414%。据此,“92%芦荟原液成分”“92%芦荟胶”的广告用语,与商品成分不符。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武汉屈臣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263元。

  产品说明中写着“99%只是设计元素”,这一行为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分析认为,厂家通过在广告当中添加对商品的虚假信息来牟取利益,此行为会误导消费者,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虚假宣传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在商品广告、宣传材料等宣传活动中,采用虚假、夸大、误导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行为。“厂家在商品正面用显著字体突出‘99%补水保湿芦荟胶’,但在产品介绍中标注‘99%为设计元素,无实际含义’,即使这样,仍有虚假宣传的嫌疑。”许辉称,“虚假宣传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也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碰到这种事情时,可以向购买的商家要求退货处理。”许辉表示,“也可以追究厂家的责任,向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6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一则关于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8) 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并处罚款40万元。天眼查网站显示,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五个女博士”关联公司。

  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为了推销其商品,对外发布内容为“老公气我,喝!熬夜追剧,喝!又老一岁,喝!胶原蛋白流失快,五个女博士补得更快。喝五个女博士,都是你们逼的!”的广告。

  6月14日晚,“五个女博士”也在其微博上发布致歉声明称,对此处罚决定,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并对广告内容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向大家郑重道歉。

  “五个女博士”称,此前,在收到用户的批评意见时,进行了深刻反思,全面下线了该广告,并在公司内部展开了为期30天的严查整顿。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法定代表人为姜燕飞,注册资本为3147.3623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等。

  此前,“五个女博士”广告被质疑侮辱女性登上热搜。广告中的女性面目狰狞,广告语引起不少网友反感。图文据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