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大全

  新闻资讯     |      2024-09-17 21:30

  商标分类大全1.化学原料;2.颜料油漆;3.化妆品;4.燃料油脂;5.医药;6.金属材料;7.机械设备;8.手工器具;9.科学仪器;10.医疗器械;11.照明器具;12.家具;13.工艺品;14.纺织品;15.纱线.游戏玩具;21.音乐器具;22.体育器材;23.酒店餐饮;24.烟草烟具;25.广告贸易;26.保险金融;27.不动产;28.建筑修理;29.运输旅行;30.杂货服务;31.餐饮住宿;32.安全防护;33.个人用品;34.包装材料;35.印刷出版;36.教育娱乐;37.电器电子;38.移动通讯;39.计算机网络;40.周边设备。

  1.化学原料;2.颜料油漆;3.化妆品;4.燃料油脂;5.医药;6.金属材料;7.机械设备;8.手工器具;9.科学仪器;10.医疗器械;11.照明器具;12.家具;13.工艺品;14.纺织品;15.纱线.游戏玩具;21.音乐器具;22.体育器材;23.酒店餐饮;24.烟草烟具;25.广告贸易;26.保险金融;27.不动产;28.建筑修理;29.运输旅行;30.杂货服务;31.餐饮住宿;32.安全防护;33.个人用品;34.包装材料;35.印刷出版;36.教育娱乐;37.电器电子;38.移动通讯;39.计算机网络;40.周边设备。

  商标分类主要分为按商品结构分类、按商标使用者分类、按商标用途分类、按商标享誉程度分类、按商标注册与否分类和按商标寓意分类。其中,按商品结构分类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按商标使用者分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无主商标;按商标用途分类包括营业商标、证明商标、等级商标、组集商标、亲族商标、备用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和广告商标;按商标享誉程度分类包括普通商标、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按商标注册与否分类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按商标寓意分类包括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此外,商标还可以按照商品和服务的不同进行分类,共分为45个类别,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

  第1类 化学原料商标:主要是,肥料、除草剂、工业化用品,除杀菌剂这些,农用化学产品可以在这类找。

  第5类 医药用品商标:包活医药用品,各种药物,还有医用营养品,注意婴儿奶粉也属于这一类商标。

  第7类机械设备商标:马达和发动机,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电动动农业工具等。

  第9类 电子科学仪器商标: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录音盘等等,我们日常用的电子产品多数在这一类商标里。

  第10类 医疗器械商标:用于医疗的一些机器设备,比如康复仪器、假肢假牙、缝合用品等等。医学上除了药材属于5类,其他设备大多在第10商标。

  第21类 厨房洁具商标: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洗刷用品,清扫用具,钢丝绒,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等。

  第30类 方便食品商标: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面粉,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食盐等。

  1、文字商标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3)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5、三维标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又称为立体商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这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商标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文字、图案加彩色所构成的商标,不属颜色组合商标,只是一般的组合商标;

  8、音响商标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音响商标。如美国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个音符编成一组乐曲,把它灌制在他们所出售的录音带的开头,作为识别其商品的标志。这个公司为了保护其音响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使用、仿制而申请了注册。音响商标目前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在中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它是商标。在中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10、位置商标位置商标是指某种商品特定部位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通过他们区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就是商品的标记,它是商标的最基本表现形式,通常所称的商标主要使指商品商标;其中商品商标又可分为商品生产者的产业商标和商品销售者的商业商标。

  2、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是指用来区别与同类服务项目的标志,如航空、导游、保险和金融、邮电、饭店、电视台等单位使用的标志,就是服务商标。

  3、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是指生产或经营者把特定的标志或企业名称用在自己制造或经营的商品上的商标,这种标志也有人叫它是“厂标”、“店标”或“司标”。

  2、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

  3、等级商标等级是指在商品质量、规格、等级不同的一种商品上使用的同一商标或者不同的商标。这种商标有的虽然名称相同,但图形或文字字体不同,有的虽然图形相同,但为了便于区别不同商品质量,而是以不同颜色、不同纸张、不同印刷技术或者其他标志作区别,也有的是用不同商标名称或者图形作区别。

  组集商标是指在同类商品上,由于品种、规格、等级、价格的不同,为了加以区别而使用的几个商标,并把这个几个商标作为一个组集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组集商标与等级商标有相似之处;

  亲族商标是以一定的商标为基础,再把它与各种文字或图形结合起来,使用于同一企业的各类商品上的商标,也称“派生商标”。

  6、备用商标备用商标也称贮藏商标,是指同时或分别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几个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马上使用,而是先贮存起来,一旦需要时再使用。

  7、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该种商标称之为防御商标。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并未有“防御商标”的相关规定。

  8、联合商标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几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的是文字近似,有的是图形近似,这些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这种相互近似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人仿冒或注册,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较大地域范围(如全国、国际)的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普遍熟知,有良好质量信誉,并享有特别法律保护的商标。

  1、按照商标结构分类: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位置商标;

  3、按照商标用途分类:营业商标、证明商标、等级商标、组集商标、亲族商标、备用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第四十三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商标法》第3条第1款第2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商标分类:第1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第2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第4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第5类,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线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j9九游会,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第7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卵化器。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5类商标内容明细: 1.第一类:化工原料。主要包括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妆品等。 2.第二类:颜料油漆。主要包括颜料、清漆、漆等。 3.第三类:日化用品。包括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妆用制剂等。 4.第四类:燃料油脂。主要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蜡,润滑剂等。 5.第五类:医药。包括药品、医用卫生制剂。 6.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矿石等。 7.第七类:机器、机床、电动工具等。 8.第八类: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等。 9.第九类:科学仪器。主要包括航海、测量、电影、光学、信号等。 10.第十类:医疗器械。主要包括外科、医疗、牙科和器械等。 11.第十一类:灯具空调。主要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等。 12.第十二类:运输工具。包括陆、海、空用客运或货运装置。 13.第十三类:烟火。火器;及等。 14.第十四类:珠宝钟表。主要包括首饰、珠宝或半宝石等。 15.第十五类:乐器。 16.第十六类: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纸和纸张;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等。 17.第十七类:橡胶制品。包括半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胶,树脂、云母等。 18.第十八类:皮革皮具。包括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行李箱和背包等。 19.第十九类: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材料等。 20.第二十类:家具。主要包括家具、镜子、相框;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等。 21.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等。 22.第二十二类:绳网带篷。帐篷和防水遮布。 23.第二十三类:纺织用纱和线.第二十四类: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等。 25.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等。 26.第二十六类:花边和刺绣品,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发饰;假发。 27.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地毯、地席等。 28.第二十八类:体育游戏用品。游戏器具和玩具;视频游戏装置;体育和运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29.第二十九类:食品。鱼、肉、家禽和野味等。 30.第三十类:方便食品。咖啡、茶、可可哈咖啡代用品等。 31.第三十一类:饲料种籽。未加工的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林业产品等。 32.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品。 33.第三十三类:含酒精的饮料。 34.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火柴。 35.第三十五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36.第三十六类: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37.第三十七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38.第三十八类:电信。 39.第三十九类:运输;商品包装、旅行安排。 40.第四十类:材料加工。 41.第四十一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42.第四十二类:科学设计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43.第四十三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44.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45.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为有形财产和个人提供实体保护的安全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求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商标申请人申请商标时需要根据商标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多个类别的商标可以申请同一注册商标。

  第44类商标:疗养院、桑拿服务、(景区)风景设计、庭园设计旅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旅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20类商标:镜子、竹木工艺品、(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漆器工艺品、羽兽毛工艺品、软木工艺品

  第24类商标: 床上用品、床单、被罩、毛巾被、毯子、窗帘、纺织品壁挂、纺织品制家具罩、家具遮盖物、家具用织物等;家具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家具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6类商标:金属家具部件、金属家具门和把手、家具金属小脚轮、家具用金属附件、家具金属脚轮、家具用金属锁等;

  第35类商标:饭店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等;

  第29类商标:肉、罐头、干果(坚果)系列、泡菜 、卤菜、蛋、奶制品、食用油、菌类干制品、豆腐制品等;

  第9类商标:电子计算机、办公(打印、传真)机、电话、音像设备、精密测量仪器仪表、数据处理、设备、信息处理器、电源材料、电子开关、元器件、遥控器、报警器、充电器等;

  第11类商标:灯、电烤箱(炉)、电磁炉、冰箱冰柜、空调、风扇、热水器、消毒设备、净化设备、电暖器、电子打火机等;

  第7类商标:各型电子机械(如:豆浆机、洗衣机、制茶机、厨房用电动机器、电子工业设备、静电工业设备等等)。

  第42类商标:产品研发、技术项目研究、科研项目研究、计算机软件更新、软件升级、计算机系统分析、程序和数据交换等;

  第19类商标:非金属建筑结构、大理石、石头、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非金属石材等非金属建筑材料;

  第35类商标:进出口代理、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建筑材料评估、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人力资源咨询、电子商务、网络广告等;

  第9类商标:建筑智能管理系统、自动化装卸系统、安全救护器具;第12类商标:混凝土搅拌车、运渣车等;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

  (1)文字商标:文字商标是由文字组成的商标,文字商标包括:汉字;少数民族文字;也包括外国文字。文字不分字体,草;行,隶;篆都可以。外国文字部分横书;直书均属一种文字。不同文字之间可以组合使用,但商标不得使用产品通用名称和法律禁用词语,例如:不能在电池上使用“电池”商标,因为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就没有显著性了。

  (2)图形商标:图像商标就是指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所使用的图形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有无限的变化空间和易于表达的视觉外观,例如:花草树木;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仙境名声等。图形商标不受语言文字的,无论使用什么语言,文字的国家或地区,人们只要识图,就能认识商标,简单通俗易懂。

  (3)字母商标:字母商标就是指拼音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汉语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构成的商标。一般单个字母由于缺乏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必须由两个以上字母才可以做商标。

  (4)数字商标:数字商标是指由阿拉伯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构成的。数字商标必须有两个以上数字才能作为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又称为立体标志商标,它是指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它与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以出现在商品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者其他地方。

  (6)颜色组合商标: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不同颜色组成的商标,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给人们一种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分生产者,经营者,服务者的作用。

  (7)组合商标:组合商标是由文字,数字,字母,图形,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要素中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要素构成的相同的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组合商标综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或颜色商标之间的不同特点,各具了文,图,色,型,形象生动引人注目,易于识别。根据最新的商标法规定,声音、气味也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

  1.化学原料;2.颜料油漆;3.化妆品;4.燃料油脂;5.医药;6.金属材料;7.机械设备;8.手工器具;9.科学仪器;10.医疗器械;11.照明器具;12.家具;13.工艺品;14.纺织品;15.纱线.游戏玩具;21.音乐器具;22.体育器材;23.酒店餐饮;24.烟草烟具;25.广告贸易;26.保险金融;27.不动产;28.建筑修理;29.运输旅行;30.杂货服务;31.餐饮住宿;32.安全防护;33.个人用品;34.包装材料;35.印刷出版;36.教育娱乐;37.电器电子;38.移动通讯;39.计算机网络;40.周边设备。